教师教育系举办教育与法律系列讲座(一)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5-31浏览次数:145

本网讯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5月30日,教师教育系(基础部)于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组织开展了首场美国教育与法律讲座,活动特邀美国查理卢梭教授担任主讲,该系部主任秦东方主持,牛志奎教授担任翻译。

据悉,查理卢梭,法学博士、教育学博士,现为美国代顿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法学院兼职教授,在教育法规领域著作丰硕,是教育法学和特殊教育政策领域世界知名学者。

即日下午4:00,图书馆报告厅内座无虚席,一段简单的自我介绍后,讲座正式开始。活动伊始,查理卢梭教授向在场师生抛出一个问题,“假如给你一张白纸,让你写下个人所认知的法律,你会写些什么?”片刻的思考后,2017级语文教育1班孙杰踊跃回答道:“我认为是:公平、公正、严肃这几个词语。”由此引入,查理卢梭随即展开了对美国法律制定规则的相关阐述。美国建国初期就制定了成文的联邦宪法,但联邦和各州都自成法律体系,除国防、外交和州际商业方面外,没有统一的立法权,刑事和民、商事方面的立法权基本上属于各州……这也是美国法律异于中国法律的一个特点。美国和中国在具体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学教育和司法体制上都有着自己的特色。随后,就法律与教育问题,查理教授以案说法。列举了美国一名同学把教师衣冠不整的上课状态拍成视频上传网上导致矛盾的问题,以引发师生思考。查理表示,在老师的正常教学工作中,如果遇到违反规定的事情,该如何使用法律、又该用怎样的法律去维护公平与公正,要善于从法律方面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他还结合法律系统、统观审理等专业知识讲述,让在场师生对法律维权有了更加清晰的概念。讲座交流环节,有老师提出:在学生有着过激行为的情况下,如何去平衡师生关系?对此,查理教授进行了详细解答。并表示:“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要明确有多少事情是在法律允许之内,在了解了法律法规和教育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做好平衡,解决矛盾问题。”整场讲座,氛围轻松融洽,不时爆发出阵阵掌声。查理教授的讲述活泼生动,具有很强的条理性和说服力,在场师生踊跃发言、积极讨论,敢于提问,阐发自己的观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悉,该系部2017级英语教育1班、2班,2017级语文教育 1班、2班和2016级小学教育6班,以及部分没课的英语教育专业教师聆听了本次讲座。通过讲座,使广大师生对法律与教育有了更多的认知与感悟,为后期的工作与学习提供了诸多的借鉴与思考。(文图/系学生会新闻部赵紫薇  审核/陈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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