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及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科研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次数:83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7)第 48

各部门、处室,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715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要求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同期进行校级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文件转发大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1.项目类别:我校可申报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选题范围

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集中本系(部)优势的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集成协同攻关,申报的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申报重大项目需要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查新。

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中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3.申报名额: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限额为6项(重大项目不超过1项),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为6项(重大项目不超过1项)。

4.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含教育厅人事处人才项目,思政处思想政治教育综合改革计划项目等教育厅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其他在职在岗(在编或总量控制)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各系在组织申报、推荐的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确保无重复研究。

5.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超过1项(可作为参与人再次参与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超过2项。具体要求可参考《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

6.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18年的11日起算。

7.项目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人文社科项目经费按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填写;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费按重大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6万元填写。间接费用按项目经费的30%填写。

8.各系(部)务必于20171218日下班前,完成系部推荐工作,并报送《高校评审推荐2018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一份)和《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级2018年度科研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凡我校在岗教职员工均可进行申报。

1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校级科研项目1个(可作为参与人再次参与1项)作为参加者最多可同时参加3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离退休教师、学校外聘教师、第三方代理人员、在校学生及校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2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有在研省(校)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或近2年内省校级科研项目有延期结项的负责人,不予受理申报;同一研究内容已被校级以上基金项目立项者,不能重复申报;研究内容属于教学研究项目的不予立项。

2.项目类别

本年度受理的校级科研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体个数根据申报情况由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教师仅可申报重点项目。

为促进校应用研究中心发展建设,今年设立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中心成员应围绕校企文化耦合、马鞍山地方特色文化、文化旅游研究与发展以及学前教育发展研究等具有研究价值的课题进行的项目申报,校级项目名额单列,申报省级项目,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

3.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期1年。研究成果表现形式可以是论文(但不仅限于论文),也可以是咨询报告、产学研平台、专利等更具操作性和推广价值的其他呈现形式。

4.材料报送

12018年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用A3纸张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2份。申请人同时报送《项目申请书》及《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名_姓名_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至各系(部);课题组其他成员的签名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各系部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对照申报表进行初次遴选,对同意申报的签署相关意见,加盖公章和签字后,再向教务处申报。待评审结果公布后,返还获批立项项目主持人一份签署学校意见的纸质材料保存,今后课题组其他成员如有需要,请与相应主持人联系。

2)各系(部)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填报《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文件名格式为:单位名_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各单位《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由相应系(部)收集汇总,统一于20171218日下班前交教务处2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本次项目申报,满足对应条件的教师可同时申报省级和校级项目(需分别提交相应级别项目申报书)。评审时,先进行省级项目评审,如省级项目获批立项则校级项目不再进行评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5-82150855085)。

(附件请登录校政务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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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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